招聘5人4个岗位
一、校情介绍
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是一所由北京师范大学与海口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的公立学校,校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作为省一级甲等学校,将建成一所管理科学、民主规范,具有鲜明办学特色,拥有一流教育设施和教师队伍的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实验性、示范性的现代化学校。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二、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优秀人才,组建教师队伍,确保优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的具体事务工作。
组长:陆炳荣(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校长)
组员:
李芳敏(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副校长)
葛薇(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校务办主任)
李宝君(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校务办副主任)
李响(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校务办副主任)
四、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1.此次招聘专业技术岗5人.
岗位名称:高中数学1人;高中英语1人;初中数学2人;初中语文1人
2.所有录用人员纳入公办教师编制;
3.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高于当地同级别公办教师20%;
4.学校以优惠条件提供食宿保障。
五、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具备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3)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学科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专业技术岗位要求:
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引领学科教学及班主任工作,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2月3日以后出生,以公告日期为准),具有正高级职称、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者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3年12月3日以后出生,以公告日期为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工作经验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2)考生报考时均需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并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3)入围体检人员在本次考核招聘全过程结束前,不得再报考海口市教育局其它直属单位的招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纳入海口市教育局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各类招聘。
(4)拟录用考生可以服从学校对任教学段、校区的工作分配安排。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或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等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8)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报名简历初审、资格复审、考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执行《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常规招聘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事项在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官方网站(http://www.bsdhf.com/bsdhf/zszp/index.html)中公示(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12月3日至12月11日。
3.报名要求:聘人员报名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一切后果自负,报名材料不退还。
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
(2)教师资格证;
(3)职称资格证(非应届生需要);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6)考生承诺书(如有材料暂未能提供,见附件1);
(7)同意报考证明(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见附件4);
(8)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
(9)个人获奖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打包以上相关材料投递简历至邮箱bsdhkfxzp@163.com,邮件统一命名格式:2024年第二次教师考核招聘+姓名,格式不对的考生,影响到自己的材料的问题,后果自负。
(三)考核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面试当天,请携带报名所需要的资料原件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进行面试。
面试内容:试讲和专家问答。考察考生专业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教师职业素养等。
面试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招聘官网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及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布。
1.体检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对由此出现的职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视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员。
2.考察和档案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考核,同时对考察人审查个人档案。对由此出现的职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视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师大基础教育平台、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纳入我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已获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须遵守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视岗位情况而定。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负责,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规执行。招聘信息以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官网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王老师:0898-366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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