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州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补充到所属事业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工作。
一、选调名额及范围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1:《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面向全州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选调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和经历等条件(详见《一览表》)。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1月30日,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报名首日(即2024年12月2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党纪、政务等处分影响期内的。
4.未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或在任职试用期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或相关规定不能聘为事业人员的。
三、选调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次选调公告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sz.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12月6日上班时间(8:30至12:00,14:30至17:30)
2.报名方式地点: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现场报名(州政府大院B幢208室)。
考生在选调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无应答等)联系不上的,影响选调工作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面向全州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贴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登记表均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签字盖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含全日制、在职)。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人员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各1份(由原件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由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的个人承诺。
5.报考人员为事业人员的,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招聘文件)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各1份(由原件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同意高职低聘的个人承诺。
6.提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及《一览表》要求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1份(由所在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由所在单位出具的近3年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及有无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证明(需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9.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3张;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选调资格。在报名时间截止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及调动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调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1)笔试总分100分。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州政府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3:1的,按比例削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3)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写作能力、岗位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报名后通知),领取地点:州政府大院B幢208室。参加笔试人员考试当天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总分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因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因笔试缺考造成实际笔试参考人数达不到1:3的,其选调名额是否削减由州政府办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考试总成绩及排名等信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均进入下一环节)。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不低于1.5:1。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依次递补。
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考察后由州政府办党组会议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州政府办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经州政府办党组会议研究,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唯分取人。
(七)体检
体检由州政府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是否递补,由州政府办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八)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顶岗试用,时间为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顶岗试用期内,顶岗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顶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因顶岗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是否递补,由州政府办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根据岗位要求、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由州政府办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员。
(十)公示和调动
州政府办对拟调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报批并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调动后,在所选调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体检、考察、试用、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州政府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本次选调考试补充公告、笔试成绩、总成绩及其他有关事宜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sz.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发布发布。
(五)本公告由州政府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州政府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834—3266611(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834—3865440(州政府办人事科)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选调资格。
4.选调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选调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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