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鸿集团”)由前锋区政府出资组建,于2018年3月注册成立,承担前锋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产业发展、房地产开发、投融资、民生事业、文旅事业任务。现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详见《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应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人员;
2.因贪污、受贿等经济问题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
3.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人员和行业禁止性规定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报名截止当日24点。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24: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f.gov.cn/)或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gaxhjt.com/)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扫描件)的电子文档以“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后,压缩并打包发送至邮箱形式发送至邮箱414883243@qq.com。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或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外报名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
(1)应聘登记表(附免冠彩色近照);
(2)有效身份证件;
(3)毕业证、学位证、申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
(4)任职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5)人事档案存放点佐证资料:查询网站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http://103.203.218.132:8086/。(查询截图或人事档案存放点开具存档证明)
(6)荣誉证书以及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
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公司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我公司根据报名者提供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相关考试事宜,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伪造报名信息、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永不录用。如报考人员信息填写不准确、不主动查看有关信息的,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
1.考试
考试按照笔试+实操+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操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1笔试: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主要考应聘职位的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考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进入笔试环节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否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人数。
1.2实操: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实际操作能力的专业能力。
1.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与应聘职位要求相匹配的工作能力等。
1.3.1参加考试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及以上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实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考试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全部进入面试,择优录取。
2.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实操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按照得分高低依次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名额。若拟聘岗位合适人选不足或没有合适人选,集团可减少或放弃招录该岗位人员。
(四)体检
集团集中统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若无法按时参加统一体检,视为放弃参加体检,不予录用,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后仍不合格,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有意隐瞒影响工作的疾病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采取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拟聘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六)双向选择
我公司结合企业工作需求、岗位特点、聘用人员情况,与拟录用人选进行双向选择。对不符合国企需要和综合素质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拟录用人选,或拟录用人选对聘用职位不满意的,均可选择放弃选聘。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gaxhjt.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试用及正式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经用人单位研究,办理入职手续。应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应服从岗位调剂(应聘人员应当满足调剂后岗位的要求),拒不服从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纳入试用期管理,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留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执行用人单位薪酬体系,试用期期间薪酬按工资的80%执行。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全程监督。对有下列情形的,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其他违反本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性的。
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本人通讯畅通,如个人联系方式不真实、有误或未及时接收用人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26-2821671
联系人:李女士17713869980;
监督电话:0826-2821661
公司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如有其他变动,以电话通知或广安鑫鸿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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