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2个岗位
我公司为区属人力资源服务国有企业,受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委托,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10名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无不良诚信记录,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相关知识和较强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3.能胜任社区工作,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熟悉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群众工作能力;
4.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以上与工作经历、年龄、学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报名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附
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2024年度社区工作者岗位需求表
三、薪酬待遇
由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2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薪资待遇参照《平潭综合实验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收入包含基本报酬和绩效奖励,基本报酬本科学历每人22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医社保、公积金费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24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医社保、公积金费用),绩效工资按照年度考核等次情况,优秀等次每人630元/月,合格等次每人420元/月,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每年增加1个薪级工资。
四、招考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
五、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个人简历。
六、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30日17:30截止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方式报名,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根据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报名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平潭县海坛街道翠园中路盛林庄1号(翠园门口原林业局大院内)。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24138776173590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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