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四川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川大委学[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就选聘优秀青年教师担任专职辅导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人数
2人
二、选聘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德才兼备,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具有高分子学科相关专业方向学术背景,校聘在编人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为特聘系列岗位教师(不含博士后),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真情关爱学生,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三、选聘程序
(一)提交申请表
1.学院按照高标准选聘要求组织开展优秀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的选聘工作。
2.学院对优秀青年教师的基本条件、年度考核情况、评教情况、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和考察。
3.申请人认真据实填写《优秀青年教师担任专职辅导员申请表》(附件),并于12月6日前提交到学院学生工作组,学院学生工作组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同意后,将申请表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二)职能部门考察和岗前培训
学院提交申请表后,人事处会同学指委秘书处单位、学院代表等组织面试考察。考察通过后,由人事处完成岗位调整,学院对其教学科研任务进行调整后,方可上岗。
对新上岗优秀青年教师辅导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暑假期间集中开展岗前培训。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相关事项可咨询学院学生工作组201办公室,联系人:林茂,联系方式:028-8546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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