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4个岗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硬核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力“打造新时代崇学通州,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面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8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面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通州人力资源网(www.nttzrcw.com)、通州区教育云平台(www.jstzjy.net)公告。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8年11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4.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教育类研究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7月31日。
5.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4)2025年毕业的南通市通州区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并在部分高校设现场咨询点。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通州区教育云平台(www.jstzjy.net)。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11月22日09:00~11月2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4年11月22日09:00~11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11月22日—11月28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11月22日09:00~11月28日17:30。
现场咨询点:
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第二教学楼;现场咨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00~11:30。
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本部博远楼;现场咨询时间:2024年11月23日09:00~11:30。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招聘大厅;现场咨询时间:2024年11月24日09:00~11:30。
现场咨询时间、地点若有变化,详见现场指示牌。
(二)网上确认
1.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异议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其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13962869556、13506288518。
2.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面向研究生,开考比例1: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未达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公告。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1月30日9:00起至资格复审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资格复审、综合能力素质考核、面试等环节均需使用。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和面试组成。考试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负责。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2日上午8:00~9:30,资格复审地点: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躬习楼三楼。资格复审要求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对外公布。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并将复印件装订后,提供现场复审。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2)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可暂用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复印件代替,进入体检时必须提供原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若暂未取得,可不提供);
(5)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及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获奖证书、奖学金证明以及其他相关适岗评价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被取消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
(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考核组现场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主要是通过适岗评价,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60分直接淘汰。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
通过资格复审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时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模拟上课和答辩,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包括模拟上课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与其签订初步协议,收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须参加招聘单位不少于2周的跟岗实习,跟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跟岗实习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于2025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入职后经考核合格,按规定享受《南通市通州区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奖励办法(2024年摘要)》各项待遇(附件2)。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或者跟岗实习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学校组织实施,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并给予指导,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6125999(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
0513-68977872(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513-86541308(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13962869556、13862959492(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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