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阳新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消防应急救援能力,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森林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招聘森林消防队员8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良好,无不良嗜好;
3、服从组织领导、听从指挥、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森林消防救援事业,有奉献精神;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
5、具有从事森林消防经验者和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招聘方式
1、招聘工作由县应急救援中心组织实施,通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培训后上岗。由县应急救援中心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20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和委托报名。
2、报名地点:阳新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中心207、208办公室(东坡路61号),联系电话:0714—7755110、13995953266。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情况,经当场资格审查后,填写《森林消防队员招聘报名表》。
(二)组织实施
1、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按体能测试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之和计算总成绩。
2、体能测试项目主要为2000米(负重跑)、标准俯卧撑。
3、实施过程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为实现择优录用,报考确认人数与实招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如达不到招聘报考比例人数,将依比例递减招聘名额。
(三)体检和考核
1、体能测试、面试后,以应试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依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
2、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政审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工作要求和待遇
(一)工作要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半军事化管理。要求坚决服从学习训练、值班备勤、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生活管理等指挥调度。森林消防队员实行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依规对招聘的森林消防队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二)工资待遇。月基础工资2600元(含待命备勤工资600元),工龄每增加一年工资年增100元,另加扑火出勤补助等,缴纳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队部营房统一食宿,消防服(被)装等由县应急救援中心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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