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北川羌族自治县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基层事业干部队伍建设,我县面向北川羌族自治县2022年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2022年度招募并在北川羌族自治县连续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具有北川羌族自治县项目办出具的期满服务证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愿意在乡镇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永安镇便民服务中心1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一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6日(9:0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北川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310办公室,电话:0816-4823175)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北川羌族自治县从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年度考核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实绩考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四)资格审查
报考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实绩考核和加分审核。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团县委负责。本次招聘全过程开展资格审查,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领取考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即领取考试通知书。
五、考核
此次考核方式为实绩考核加面试考核。考核总成绩=实绩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一)实绩考核
实绩考核得分由服务期内个人获得的表彰(表扬)组成,其中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表扬)得0.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表扬)得1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表彰(表扬)得1.5分;获得中央军委、国务院表彰(表扬)得2分。表彰(表扬)得分按年度计算,因同一事迹或工作受多次表扬表彰的,以最高奖项加分,不重复累加。
以上所有表彰(表扬)以正式书面文件或证书为准,实绩考核得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即2024年9月18日。实绩考核得分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面试考核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考核总成绩及体检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
(二)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选岗后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确认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确认;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聘用确认,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确认。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青联发〔2021〕28号)文件精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未经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电话:0816-4821390(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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