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1人2个岗位
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叙州区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的公告
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叙州金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21名,派遣至宜宾市叙州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局)工作,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招聘岗位及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应急救援事业。自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政治历史清楚,无不良记录,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招聘岗位表),且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最大年限:35周岁”,指截止在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9月12日,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站(https://www.ybrcl28.com)、宜宾金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完整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网络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其中学历需自行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证书查询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2)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容量15-30kb)电子版;
(3)《报名表》(自行下载电脑填写并上传1寸照片至相应区域)电子文档(word格式);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报考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标题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2857742091@qq.com),未按要求上传或未在报名时间(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提交网络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
注:以上所有相关资料需全部归纳到报名表文档后进行上传。
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2)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特别提示:
(1)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田径、三大球等方面体育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根据《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叙州区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叙府办〔2024〕36号)的相关规定,在岗消防专职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可直接录用。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叙州金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
2.资格复审及现场缴纳考务费。由招聘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应聘人员报考QQ邮箱通知。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因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及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须由本人现场提交如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学历需自行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证书查询证明;
(3)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与应聘岗位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体能测试+面试”形式进行。
1.体能测试。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考核(应聘人员签订体能测试安全责任书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试)。考核项目详见附件3、附件4,测试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共计100分。测试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程序(测试标准详见附件3)。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综合能力素质;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加分。退役军人加1分,在部队获表彰加0.5分,立三等功加1分,二等功加1.5分,一等功加2分;体育专业(大专文凭加0.5分,本科文凭加1分);获县级表彰加1分,市级表彰加1.5分,省级表彰2分。注: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四)体检
1.入围要求。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体检要求。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用工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复核。在考察阶段,考察对象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六)公示
经考察审定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叙州金才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区应急管理局(试用期2个月)。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未经用工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工作不适应或其他原因离职出现缺额的,可依次等额递补。本次招聘各阶段的递补期均为不超过1年。
四、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等事项,均在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试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公告由区应急管理局、叙州金才共同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1-8767683,14780881862)。
附件1
岗位表
用工单位 |
岗位名称 |
名额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条件要求 |
其他 |
开考 比例 |
区应急管理局 |
综合应急救援队战斗员 |
17 |
高中及以上文化 |
专业不限 |
1.18-35周岁及以下;身高165cm及以上 2.招录分配由区应急局统一调配。 |
1:1 |
区应急管理局 |
综合应急救援队驾驶员 |
4人 |
初中及以上文化 |
专业不限 |
1.20-40周岁及以下;身高165cm及以上 2.取得B2以上驾驶证 3.招录分配由区应急局统一调配。 |
1:1 |
附件3
2024年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
|||||||||||
测试项目及得分 |
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
||||||||||
2.5分 |
5 分 |
7.5分 |
10 分 |
12.5分 |
15 分 |
17.5分 |
20分 |
22.5分 |
25 分 |
||
男
性
|
5×10米往返跑 |
30″00 |
29″00 |
28″00 |
27″50 |
27″0 |
26″90 |
26″50 |
26″30 |
25″50 |
25″00 |
1.分组考核。 2.受测者2人一组参加测试,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计时开始,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跑线,到达起跑线时为完成1次往返。连续完成5次往返,记时结束并记录跑完全程时间。折返时,单脚踏入折返线,方可返回;折返时,脚未踏入折返线就返回的,每发现1次,完成时间增加5秒。 3.得分超出25分的,每递减0.1秒增加1分,最高15分。 |
|||||||||||
俯卧撑 |
27 |
28 |
29 |
30 |
33 |
37 |
40 |
44 |
48 |
55 |
|
1.单个或者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身体保持平直。两臂屈伸后背低于手肘关节。测试中,身体(双手、双脚除外)接触地面时,结束考核。 3.考核以完成个数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25分,每完成5个计2.5分,最高15分。 |
|||||||||||
3000米跑
|
17′00〞 |
16′40〞 |
16′20〞 |
16′00〞 |
15′30〞 |
15′00〞 |
14′30〞 |
14′00〞 |
13′30〞 |
13′00〞 |
|
1.分组考核。 2.受测者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记时开始,受测者完成30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时结束并记录跑完全程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25分,以递减5秒计2.5分,最高15分。 |
|||||||||||
立定跳远
|
160 |
170 |
180 |
190 |
200 |
210 |
220 |
230 |
240 |
250 |
|
1.单个或者分组考核。 2.考生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与线齐平,不得踩线,不得离开地面,听到“开始”口令后,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测量起跳后沿至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次。 3.考核以完成距离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25分,每递增10厘米计2.5分,最高15分。 |
|||||||||||
备注 |
测试项目及标准中“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
附件4
2024年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驾驶员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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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项目及得分 |
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
||||||||||
2.5分 |
5 分 |
7.5分 |
10 分 |
12.5分 |
15 分 |
17.5分 |
20分 |
22.5分 |
25 分 |
||
男
性
|
5×10米往返跑 |
32″00 |
31″00 |
30″00 |
29″00 |
28″00 |
27″50 |
27″00 |
26″90 |
26″50 |
26″30 |
1.分组考核。 2.受测者2人一组参加测试,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计时开始,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跑线,到达起跑线时为完成1次往返。连续完成5次往返,记时结束并记录跑完全程时间。折返时,单脚踏入折返线,方可返回;折返时,脚未踏入折返线就返回的,每发现1次,完成时间增加5秒。 3.得分超出25分的,每递减0.1秒增加1分,最高15分。 |
|||||||||||
俯卧撑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3 |
37 |
40 |
44 |
|
1.单个或者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身体保持平直。两臂屈伸后背低于手肘关节。测试中,身体(双手、双脚除外)接触地面时,结束考核。 3.考核以完成个数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25分,每完成5个计2.5分,最高15分。 |
|||||||||||
1000米跑
|
4′35〞 |
4′30〞 |
4′25〞 |
4′20〞 |
4′15〞 |
4′10〞 |
4′05〞 |
4′00〞 |
3′55〞 |
3′50〞 |
|
1.分组考核。 2.受测者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记时开始,受测者完成10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时结束并记录跑完全程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25分,以递减5秒计2.5分,最高15分。 |
|||||||||||
立定跳远
|
160 |
165 |
170 |
175 |
180 |
190 |
200 |
210 |
220 |
230 |
|
1.单个或者分组考核。 2.考生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与线齐平,不得踩线,不得离开地面,听到“开始”口令后,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测量起跳后沿至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次。 3.考核以完成距离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25分,每递增10厘米计2.5分,最高15分。 |
|||||||||||
备注 |
测试项目及标准中“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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