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市法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备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至35周岁以下的公民,其中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和有司法工作经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5、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一定的计算机速录能力和文字工作能力,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7、热爱人民法院事业,具有良好品行、道德素养和符合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8、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健康体检、政治审查、考察试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敦煌市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并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全日制第一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蓝底1寸证件照2张(退役军人须提供服役及退役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及相关个人资料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00前到敦煌市人民法院政治部(302办公室)进行报名。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人:李彪,联系电话:8820980。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的个人情况、综合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报名人员提交书面报名相关材料,并组织进行综合考试。
(三)综合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百分制),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司法礼仪、警务安全等基础知识。
(2)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百分制,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能力、“三观”理念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健康体检
体检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按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政治审查
在公安部门和户籍所在村(社区)开具政审材料的基础上,市法院政治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六)考察试用
通过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者,由市法院按照考试成绩择优遴选拟聘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两个月。
三、相关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敦煌市人民法院临聘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确定薪资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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