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或县区
市直
需求专业
内科学(100201、105101)、基础医学(100100、077800)、中医内科学(100506、105701)、中西医结合(100600)、中西医结合基础(100601)、中医基础理论(100501)、中医临床基础(100502)、针灸推拿学(100512、105707)、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0215、105110)、中西医结合临床(100602、105709)
专业1
内科学(、)、基础医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针灸推拿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学历职称要求
省部共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全省有效)。
政策待遇
1.人才落户。建立家属随迁制度,对落户定西城镇的引进人才,不受购房、缴纳社保年限等限制,到工作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城镇常住户口,其配偶、父母、子女和离不开的亲属可申请随迁落户。 2.安家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区分不同类型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发放2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发放10万元。 3.生活补助。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年度考核合格后,按照不同层次给予生活补助,分5年发放。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给予1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员给予5万元。 4.住房保障。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引入地内无购房登记信息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和C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在定西工作或服务期间,可长期免费居住人才公寓(周转房),入住标准为100-120平方米。“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员按照70-90平方米的标准申请,5年内免费入住。 租房补贴。因人才公寓未建成或房源不足未享受政府免租人才公寓(周转房)的,分类发放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每月发放20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员每月发放1500元。 购房补助。全职引进的人才在引入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类享受购房补助政策。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给予1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给予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