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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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工作人员
1
招考人数
1:2
面试比例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盘山县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中心(盘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10
部门层级
县直
系统类别
政府
招聘单位
盘山县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中心(盘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岗位名称
仲裁工作人员
岗位类别
管理岗位
岗位简介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依法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招聘人数
1
招聘方式
考试考核
最低开考比例
2:1
面试比例
1: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健 15242790322
报考条件
学历
专科及以上
学位
无限制
专业
专科:法律执行类 本科:法学类 研究生:法学类
工作经历
无限制
招聘条件-其他条件
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