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
1983年9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最高不得超过1979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学历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专业
不限
基本条件
需具备下列之一任职资格条件:
1.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管理七级职员(含相当层次事业专业技术人员)及以下事业人员。
职位条件-其他要求
具有5年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业务科(室)工作经历、并具有2年以上业务岗位中层经历,熟悉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