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要求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电力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具有10年及以上火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或火电厂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的工作经验。
4.具有3年及以上火电厂生产、运行、安全管理部门副职或1年及以上火电厂分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副总监及以上职务的任职经历。
5.熟悉并掌握国家关于电力生产、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以及行业规范。具有全面的火电厂生产工艺流程知识,能够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6.具有优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才能,能够建立并推行有效的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能够指导编制并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7.持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证书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