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
35周岁以下
学历
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
本科:经济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硕士研究生:不限专业
选聘条件
1.具有银行机构、证券机构、融资租赁公司、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县级以上地方国有平台公司等从事投融资、信贷、专项债申报、项目包装等相关工作满2年;2.持有注册会计师(CP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证书的,且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不限专业,年龄放宽至40周岁;3.持有中级经济师以上的,且在相关金融机构从事信贷业务满3年不限专业,年龄放宽至40周岁;4.全日制研究生、985、211及双一流高校毕业不限专业,年龄放宽至40周岁;5.报考需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品牌建设、诚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政府主导类项目投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