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法律、审计、管理等相关专业;中共党员。3.工作经验满足以下情况之一:(1)有央企、省管企业所属同层级副职领导人员或有一定规模其他类型企业副职工作经验或在下一层级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相应层级)及以上或在正科级(相应层级)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有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高层管理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4.5年以上工作经历,3年以上省管企业或省市县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工作经历。5.有纪检监察办案经历,或在省市巡视巡察中承担主要岗位工作。6.身体健康,能经常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