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不限
年龄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2日后出生)。具有该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书法理论成果在“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入选1次及以上,或“全国书学讨论会”中入选2次及以上,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书学论文2篇及以上,或获得“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优秀作品<获奖作品须为书法类理论评论作品>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专业
美术学(1304,书法方向)、艺术硕士(1351,书法方向)、考古学(0601)、文物与博物馆(0651)、中国史(0602)、中国语言文学(0501)
学历学位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其他条件
论文类书法理论研究成果在“全国书学讨论会”中入选1次及以上;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书学论文1篇及以上;或出版书画艺术类学术专著1部(不含技法、赏析类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