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专科: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本科:教育学类、体育学类、心理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
学历
大专及以上
年龄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日以后出生)
资格证书及要求
1.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但尚未认定的,可以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2.普通话证书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其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基本的政治思想素养;
2.热爱幼教事业,性格活泼,专业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动手能力.创新思维与亲和力,身心健康;
3.无犯罪、吸毒记录和精神病史;
4.组织纪律性强,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幼儿园工作经历,能够合理科学地安排及组织幼儿一日活动;
5.获得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区级及以上幼儿园“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