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及以上,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2.有两年及以上初三教学经历;
3.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中小学一级职称和以下条件之一:
(1)地市级优秀教育人才;
(2)区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
(3)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
(4)在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属的教研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片段教学、说课竞赛中获一等及以上奖励; (5)其所属的教研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一等及以上奖励。
注:“区县级获奖或荣誉”须为近六年内(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