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
学历学位要求
本科或以上
学士或以上
专业及代码-大专
专业及代码-本科
临床医学(B100301)
精神医学(B100305)
专业及代码-研究生
内科学(A100201)
神经病学(A100204)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A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硕士(专业硕士)(A100223)
内科学硕士(专业硕士)(A100219)
神经病学硕士(专业硕士)(A100222)
全科医学
其他招聘条件
1.具有临床类别的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范围为内科、精神卫生或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师执业证;
2.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3.具有相应的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不限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