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幼儿教师
单位名称
湛江市商业第一幼儿园
招聘人数
6
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 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思想品质良好,保育工作业务能力强;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入职后服从工作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国企单位及从事幼教工作的人员。 职位条件身体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师德品行良好; 年龄35岁以下,性别不限,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或幼教职称或艺术、体育特长者可优先考虑。 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岗位职责
负责幼儿日常照料、安全卫生与教学活动,按要求开展课程、游戏及各类园内活动,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观察记录幼儿成长,做好家园沟通与反馈,配合完成教研、培训、家长会、招生等工作; 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爱护尊重幼儿,具备爱心、责任心与良好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