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储备教师
单位名称
简阳市实验中学
任职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或特殊人才可放宽至45周岁)。 优秀的在读大四学生、研究生,提供实习证明。 须持有与应聘学科、学段对应相关教师资格证(已考过但没拿到证的,提供网上已考过证名即可。)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 获区(县)级以上教学竞赛奖项、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称号者; 有班主任工作经验或跨学科教学能力者; 能承担课后服务、社团指导等延伸工作者优先。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有精神病史,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担任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