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政府专职消防员(灭火救援岗位)
单位名称
包头市石拐区消防救援大队
招聘人数
3
任职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坚持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灭火救援人员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灭火救援人员: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退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参加2023、2024、2025年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招聘最终未被录取人员、具有1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岗位的人员、持项目服务期满合格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招聘涉及年龄计算时间以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2月9日; 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开除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曾经吸食过毒品的; 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处罚及以上的; 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有流氓偷盗、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家庭或本人有遗传性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其他不适合做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福利待遇
参照企业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一经聘用,由石拐区消防救援大队提供工作期间食宿和被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灭火救援人员实行消防站上4休2的工作制度,工作实行24小时驻勤制度;正式上岗前需接受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期内,由石拐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