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
城市社区工作者A岗
单位名称
爱辉区城市社区(花园街道、兴安街道、海兰街道、西兴街道)
招聘人数
48
任职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及文字组织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面向在职网格员和担任过网格员招聘的A岗人员,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B岗人员,需要在报考时签订“岗位承诺书”(附件4),承诺同意本人一旦被录取,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如报考B岗人员不同意签订“岗位承诺书”则不能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曾被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报考时未取得毕业证的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后,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