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经济学(02)、法学(03)、文学(05)、管理学(12)
学历学位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年龄
45周岁及以下
其他条件
1.具备3年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验。1年以上金融行业(银行、券商、资管等)人力资源工作经历优先;有大型企业总部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人才梯队建设、绩效管理体系搭建经验者优先;
2.持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数据分析师(CD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等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具备博士后研究经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研究员、副教授等)者优先;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熟悉人力资源规划和组织架构体系建设工作,熟悉外部监管人事政策,具备较好的写作能力,严谨规范、细节高效,并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无不良从业记录,符合我行亲属回避及任职资格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