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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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战斗员
13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3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1
用人单位名称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岗位类别
专职消防员
岗位名称
消防战斗员
计划招录人数
13
报考条件
性别
男性
年龄区间
18周岁—28周岁 1997年11月24日-2007年11月24日
岗位基础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志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热爱消防事业,并致力于在消防领域长期发展; 3.高中学历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至28周岁之间;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或参军服役过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5年11月24日-2007年11月24日); 6.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7.应具有长春市户籍(含长春市外市、县、区);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部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具有灭火救援经验者优先录用。
学历要求
高中学历 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