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
男性
年龄区间
18周岁—28周岁
1997年11月24日-2007年11月24日
岗位基础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志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热爱消防事业,并致力于在消防领域长期发展;
3.高中学历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至28周岁之间;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或参军服役过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5年11月24日-2007年11月24日);
6.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7.应具有长春市户籍(含长春市外市、县、区);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部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具有灭火救援经验者优先录用。
学历要求
高中学历
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