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与能力等)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岗位对应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政策。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分析研究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意识,开拓创新意识强,敢抓敢管,善于应对全局性和复杂问题,执行力强。
5.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个人品行,廉洁从业,无不良记录。
6.认同公司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和企业文化。
7.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初始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近或相关,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执业资格证书。
3.具有5年及以上矿山开采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并担任2年以上项目安全总监职务。                                                     
4.熟悉矿山开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技术规程,熟悉项目全过程安全管理流程。                                                      
5.熟练应用日常办公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