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要求
妇科学、产科学、妇产科学
其他要求
1、须具备三甲综合医院或三甲妇产专科医院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不含规培);2、硕士研究生须同时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职称可放宽至主治医师;3、年龄: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4、担任过三甲综合医院或三甲妇产专科医院医疗组长或科室副主任及以上职务者优先,有医学类大学附属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5、具有省卫健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以上层次的学术称号者,或担任省级及以上医学会、医师协会临床专科分会副主委及以上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