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
青海省黄南州
学历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专业
水土保持、森林保持、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
任职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土保持、森林保持、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2.精通本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有关方针、政策;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4.4年及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青海籍优先考虑;5.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适应高原地区工作环境,能胜任本专业工作。6.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岗位职责
1.负责按审定的环保总体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提供的水保分区实施规划方案组织实施,并定期向公司汇报; 2.负责项目环保、水保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督促、检查、考核及报表统计等工作。 3.负责地、州及以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属地管理的协调,配合组织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属地管理检查的相关工作;4.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