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所属地
普洱市
单位类别
行政机关(其他)
单位级别
县(区)级单位
选调生岗位类型
非选调生岗位
人民警察岗位类型
非人民警察岗位
是否为法官检察官助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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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作简介
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督查、督办、核查及考核工作;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拟定有关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污染源限期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负责环境质量状况的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放射性废物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是否进行专业测试
否
是否受开考比例限制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