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年龄40周岁(含)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熟悉零售、普惠金融业务,具有8年及以上金融业或类金融企业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及3年以上零售、普惠业务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4.近三年考核结果为“称职”(或对应等次考核结果)及以上;
5.具有较强的统筹管理、组织协调、逻辑分析、沟通交流以及文字处理能力,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合规经营理念和风险防范意识;
6.中共党员优先;具有国有大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及政策性银行一级分行,省级城市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商业银行总行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基层支行主要负责人管理经验者优先; 7.特别优秀者可根据情况适当放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