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1
岗位名称
金平县人民检察院 合同制书记员
岗位职责
(一)负责案件信息的录入、案件材料和法律文书送达等事务性工作;(二)对外接收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审核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办理外来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的登记、扫描、上传、流转等工作;(三)负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四)负责案件材料的录入、接收、整理、保管及归档工作;(五)负责法律文书的文印、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工作;(六)协助草拟审查报告中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证据罗列等工作;(七)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检察业务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计划人数
1人
薪资待遇
试用期2400,试用期1个月,转正后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