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范围
1.红河州县(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登记备案)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2.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红河州县(市)级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性别要求
不限
政治面貌要求
不限
学历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
不限
年龄要求
40周岁及以下
专业要求
不限
其他遴选资格条件
1.工作态度严谨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2.具有国资国企管理、园区、财政、金融、发改、审计、统计、商务、工信、市场监管、科技、财务相关工作经历(由单位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熟悉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