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位要求
博士学位
专业要求
儿科学(100202、105102)、临床医学(1002、1051)
年龄
48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专业工作年限
具备三甲医院10年以上工作经历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是
政治面貌
不限
其他条件
1、思想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学科带头人的道德品质与身体素质;
2、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7级及以上;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学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者优先;
3、具备解决新生儿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有任职中层管理岗位经验者优先;
4、在新生儿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医疗、科研、教学方面成绩突出,具有追踪探索领域内前沿技术、新疗法的国际视野,具有发展潜力。其中有近五年主持国家级课题与高影响力社会任职者优先。
招聘范围
社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