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
本科:音乐与舞蹈学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研究生:学科教学(音乐)、音乐、音乐文学、舞蹈史论、艺术管理、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与理论研究、作曲与指挥、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学、舞蹈。
资格条件-学历要求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政治面貌
不限
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1.具有小学及以上音乐学科教师资格;2.一直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相应学科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须具有2届及以上对应学段任教毕业年级经历;3.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4.其他条件符合公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