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2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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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民事审判2)
2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2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省高级人民法院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7
遴选机关
省高级人民法院
遴选职位
法官(民事审判2)
职位性质
公务员
笔试考试科目
B卷
遴选计划
2
是否业务水平测试
咨询电话
0731-82206572
报考条件
最高年龄要求
45周岁
性别要求
政治面貌要求
不限
最低学历要求
大学本科
最低学位要求
硕士
专业要求
法学类
岗位工作经历及其他要求
1.现为全省市县两级法院三级、四级高级法官或者符合四级高级法官任职资格条件的一级法官; 2.具有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等学校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等学历教育经历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担任中级、基层法院法官5年及以上(含员额制改革前的助理审判员等任职经历)。因业务工作表现突出,在5年内荣记二等功及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法官,在下级法院的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 4.具有民事审判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