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相关专业。2.具有八年及以上电力企业工作经验,其中三年以上境外项目开发相关工作经验。3.了解国家及境外国别宏观经济、能源法规政策、电力项目开发及管理,了解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公司制度和管理规定,了解境外项目运作,能推动与境外政府、电网、相关企业开展项目合作;掌握境外市场开发、境外项目协调、境外项目发展与前期、境外项目退出等境外业务管理。4.具有一定的中英文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计划能力、组织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意识,具有较为丰富的管理和实践经验,并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及办公软件。5.现任副处级岗位,或具有相当于正科级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在相当于正科级岗位工作未满三年的,应当在相当于正科级和副科级岗位工作累计满五年,且在相当于正科级岗位工作满一年。6.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7.能够承受较大工作压力,能适应长期境外或出差工作。8.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相关任职年限及年龄要求。
选聘范围
国家电投系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