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与安全、工程管理、电气工程、能源动力、土木工程、自动化、机械、仪器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证者、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优先。2.具有八年以上电力企业工作经验,其中三年以上新能源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有二级单位新能源工程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主管或新能源三级单位工程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部门副主任岗位经历,且副科级满三年及以上,有境外安全生产工作经历者优先。3.熟练掌握新能源安全生产管理及新能源工程、生产技术、质量管控标准等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境内外、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电力安全生产、基本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管理规定;具有招投标、新能源场站建设程序和质量管理要求的基本知识,了解国内外新能源技术发展动态。4.具备较强的策划、组织、协调、沟通和执行能力,较强的文字写作、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及办公软件。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6.能适应频繁境外出差或长期在境外工作。7.具有优秀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8.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相关任职年限及年龄要求。
选聘范围
国家电投系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