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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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456
2
招考人数
行政执法类
面试比例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2
职业代码
65250952145
报考单位
昌吉州阜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456
职位代码
65250952145
招录机关(单位)
昌吉州阜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招录部门
内设机构
录用职位职级
录用单位性质
职位类别
一级主办及以下
招录机构层级
县市区级
招录职位性质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录用人数
2
工作地点
昌吉州阜康市
基层服务项目
3:1
入围面试比例
行政执法类
是否加试公安专业科目
是否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试卷类型
政策咨询电话
职位简介
从事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规划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等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等工作
报考条件
性别
民族
年龄
35周岁及以下
政治面貌
不限
户籍
新疆户籍
学历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位
与最高学历相对应学位
专业类别
本科-法学类(0301),本科-土木类(0810),本科-工商管理类(1202),本科-建筑类(0828),研究生-法学(0301),研究生-土木工程(0814),研究生-工商管理学(1202),研究生-建筑学(0813),专业硕士-建筑(0851),专业硕士-城乡规划(0853)
资格证书
专业测试
基层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