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要求
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法学(0301)、政治学(0302)、社会学(0303)、民族学(0304)、外国语言文学(0502)、历史学(0601)、国家安全学(1402)、区域国别学(1407)
其他要求
1.本科或硕士专业须为乌兹别克语、土库曼语、阿塞拜疆语、哈萨克语、吉尔吉斯语、塔吉克语、乌克兰语、白俄罗斯语、亚美尼亚语、格鲁吉亚语、摩尔多瓦语、土耳其语之一。
2.能够熟练使用所学专业语言开展科研工作。
3.学历学位为硕士研究生的应以独著、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身份公开发表1篇论文/文章。
4.学历学位为博士研究生的应达到以下要求:
1)留学人员应以独著、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身份,在AMI核心及以上等级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
2)出站博士后及在职人员应以独著、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身份,在AMI核心及以上等级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博士毕业后参加工作(含博士后在站工作)超过3年的,每超出1年,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须增加1篇。其中,至多包含导师一作本人二作1篇。
3)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独著)1部,可折抵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博士学位论文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的,可折抵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和《求是》杂志)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可折抵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AMI扩展等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可折抵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在自然科学领域学术期刊、国外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认定。上述情形至多可折抵1篇高质量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