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年龄等条件;
4.引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引进专业技术二级岗以上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5.长期从事临床、公共卫生、医技、预防、药学、中医、康复、护理、科研一线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成绩突出;
6.自愿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作5年及以上。
学历
本科及以上
学位
学士
专业
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
职称
正高级职称
年龄
50周岁以下
其他要求
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任意五项:
(1)近5年获国家级科技奖励,或省(部)级科技奖励(奖励类别同国家奖)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三等奖(排名第一),或兵团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三)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2)近5年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不少于2项,或主持厅(局、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不少于3项(其中省级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财政科研经费累计50万元以上,并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近5年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际SCI收录专业期刊上发表论著≥6篇。其中基础医学申请者发表专业论文累计IF≥15或单篇IF≥7(或中国科学院2区及以上论文);临床、预防、药学申请者论文累计IF≥7或单篇IF≥5;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学科申请者论文累计IF≥5; 护理学科申请者论文累计IF≥3。
(4)近5年主编或副主编出版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专著不少于1部,专著为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物,有统一标准书号ISBN及CIP号;或参编全国高等医药院校统编教材不少于1部。
(5)担任省级平台(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等)负责人。
(6)担任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康复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或省级相应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委及以上学术职务。
(7)担任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负责人。
(8)在重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