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
本科及以上
学位
/
专业名称及代码
本科:特殊教育(B040108)、公共事业管理(B120401);
研究生:特殊教育学(A040109)、特殊教育硕士(A040118)。
岗位要求
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74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2.须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②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相当荣誉称号,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③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④深圳市年度教师、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标兵)、深圳市(十佳)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高级教师
岗位条件
市内外
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
1.持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2.累计具有八年及以上特殊教育任教经历且目前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