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及代码
地质学(生态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第四纪地质学方向)(0709)、土壤学(090301)、资源与环境(生态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方向)(0857)
其他要求
1.具有自然资源领域高级职称;
2.具有生态地质、环境地质、水文地质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符合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相关方向下列条件之一:①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②长期主持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并取得丰硕成果和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③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学术期刊(SCI)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4.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的优先
招聘对象
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