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从业记录、未受到过各类党纪政纪政务处分。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一定强度和频度的出差等工作。
5.综合素质较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系统软件。
6.符合中国工商银行亲属回避及其他招聘录用相关政策及规定。
院校及学历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境外院校毕业的,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条件
法学、法律等相关专业优先。
工作经历条件
具有5年(含)以上地方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工作经历。在纪委监委从事审查调查工作、在检察院从事公诉以及曾从事反贪和反渎工作、在法院从事刑事审判等工作累计满5年(含)以上者优先。在原单位的职务等级不低于四级监察官、四级检察官或四级法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