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工商管理类(企业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学历(学位)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
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资格条件-其他条件
1.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协助制定人力资源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的能力;2.熟悉培训、薪酬、绩效、劳动法及相关人事政策法律法规;3.持有人力资源相关证书或职称者优先,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4.中共党员优先;5.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