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符合“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标准;
3.思想解放,敢于创新,熟悉企业法人治理和管理要求,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产利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身体健康;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以及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严守公司商业秘密。
招聘要求
1.年龄:1979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
2.担任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大型企业等人事工作领域中层及以上职务,且拥有6年及以上人事工作经验(需提供佐证材料);
3.熟悉组织设计、职位管理、干部管理、组织变革等相关理论与工具,具备扎实的人力专业知识与技能;
4.具有战略、策略化思维,能够从公司整体出发领导编制人力资源规划,制定并指导执行人力资源策略,且有能力建立并整合不同的工作团队; 5.具备较为敏感的市场化经营管理意识,了解国企人事机制改革相关政策和理念,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强,能够熟练运用人才激励方式方法; 6.具备对人力资源相关数据较强分析能力,可以根据集团业务发展制订人力预测和人才储备规划。
政治面貌
不限
专业要求
专业不限
专业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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