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类型
加分材料
序号
5
材料名称
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材料。①2010年之前受表彰的,须核实省直机关及以上表彰、市(州)及以下党政机关按规定程序授予的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2010年及之后受表彰的,须核实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省直机关会同省人社厅的表彰(其中:川清联〔2010〕1号中列出的表彰项目及省委防邪办、省国安厅的表彰项目,可由主办单位单独授予)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2018年及之后按《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相关规定表彰的,须核实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数量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