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政治品格优秀,职业操守良好,身体健康,为人正派;
4.长期从事临床、公共卫生、医技、预防、药学、中医、康复、护理、科研一线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成绩突出;
5.急需紧缺人才和特殊专长人才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学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职称
正高级职称
年龄
50周岁以下
其他要求
主要包括国家级优秀专家及相当层次的人才,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