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的学历,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遵守用人单位管理,服从工作安排;
(五)有较好的操作电脑能力,熟练运用Office 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符合市人社局关于对公益岗位条件或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持有《零就业家庭认定审核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