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
取得相应的学位
专业要求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全科医学(105109)、内科学、儿科学(100202、105102)、外科学、眼科学(100212、105116)、
老年医学(100203、105103)、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105105)、急诊医学(100218、105107)、皮肤病与性病学(100206、105106)、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0215、105110)
年龄
详见公告
专业工作年限
2年及以上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是
政治面貌
不限
其他条件
北京户籍;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培证;具有二级医疗机构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招聘范围
社会人员